小编点评:
尽管有高价雪糕“埋伏”在冰柜里,但其实消费者还是牢牢握着把雪糕放回去,高呼一声“不买了”的权利。“雪糕刺客”原本是一句调侃,一个能让人们回味那一瞬间惊诧的“词语魔术”。而行政力量顺应民意,及时出台规定,在再次强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原则的同时,也对原《明码标价规定》中已脱离时代发展实际的“标价内容六要素”“标价签监制”等要求进行“松绑”。同时,针对数字经济领域新特点,增加了对网络交易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定,对不宜认定为价格欺诈的行为设置豁免条款,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整体来看可谓有为,值得点赞。
至于“雪糕刺客”被申请注册商标一事,属于网络热词抢注的老生常谈。不久前“拴Q”等网络热词被抢注商标一事曾引发广泛热议,此番“昨日重现”,小编只想再次强调:商标注册要以使用为目的,如果真能注册下来,请好好使用“雪糕刺客”品牌,开发出能增加价值的商业路径,切勿走上囤积商标的“歪路”。当热词凉下来,“砸”在手里时的痛苦,可比被高价雪糕“背刺一剑”更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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