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经拥有辽宁舰、山东舰、福建舰三艘航空母舰。
辽宁舰是中国第一艘服役的航空母舰,舷号 16,前身是苏联海军的库兹涅佐夫元帅级航空母舰次舰瓦良格号,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交付。
山东舰是中国第一艘国产航母,舷号 17,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交付。
航空母舰问世,必然得到全球的关注。而据查询,竟有人抢注关于“航空母舰”相关的商标。
中国商标网查询显示,“辽宁舰”“山东舰”都曾被抢注商标。“辽宁舰”商标于2021年9月被青岛一商贸公司申请注册,国际分类为31酒类,今年2月,其流程显示为等待驳回复审。
“山东舰”于2019年9月、11月被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4枚商标,国际分类包括服装鞋帽、广告销售等,于2020年相继被驳回。
目前,“福建舰”无商标申请信息。
再查询“航空母舰”相关商标,目前已注册达73件。其中40余枚商标状态为已注册,20余枚商标状态为无效,国际分类包括了机械设备、运输工具、金属材料等。而最早申请注册时间为1993年10月,看来,人们对于“航空母舰”的关注度之高。
猜测一下,“辽宁舰”、“山东舰”驳回原因:
1、《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显然,根据这一绝对性条款,“辽宁舰”、“山东舰”包含省级名称,不能成功注册。
2、《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辽宁舰”、“山东舰”是我国航空母舰的名称,用于酒类、服装或广告宣传等类别,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3、《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如上述公司申请“辽宁舰”、“山东舰”的行为被判定为恶意商标注册,也会因此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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