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同时,由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常对应特定的地域名称,商标注册人不能剥夺未向其提出使用要求、但商品确产于该特定地域范围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正当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所含地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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