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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过犹不及。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2-01-19 浏览次数:373
      一场从舌尖开始的商标维权风暴正在扩大。 商标维权,过犹不及。       近日,江西省保健消毒产品行业协会就金银花商标问题抱怨不断。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起诉该协会60家企业生产金银花露水等产品。该公司是金银花商标持有人,总起诉金额约1200万元。在大多数判决中,生产金银花露水的企业被判侵权赔偿。
相比之下,就在上周,青椒商标案二审判决推翻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商标所有人的诉讼请求。早些时候,关于潼关肉夹馍、库尔勒香梨、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权利保护争议也沸沸扬扬。
虽然领域不同,但许多案件的争议点或多或少是共同的,金银花或青椒,当公共属性元素注册为独家商标时,受保护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平衡社会利益与市场竞争之间的过度滥用诉讼和合理权利保护?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在工业经济不计后果的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往往被忽视。盗版书籍和私人记录的图像带是正常的。
随着市场竞争体系的成熟,以专利权和商标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已成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被列入议程、企业和个人意识。
独家商标,独特专利,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其品牌价值的体现,不仅可以帮助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牢牢占据一席之地,而且可以使其凭借技术实力获得利润。
知识产权的立法保护和道德约束不仅可以维护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还可以激发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是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力。
可以理解的是,企业使用法律手段其权益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商标的保护并不是绝对的。特别是当商标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时,它不仅成为企业受保护的特定资产,而且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这注定要在法律规定的红线内实现商标所有人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如果商标所有人的权利保护突破了必要的边界,它将滑向另一个极端——滥用权利,这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合理的市场秩序,而且违反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
更重要的是,商标注册和权利保护通过恶意注册、滥用诉讼、转售等形式变相赚钱,商标专利失去了其独特的品牌价值,成为投机者的工具。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一方面,在合理合法的侵权范围内,要加大打击力度,增加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要兼顾社会公平利益,引导各方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形成良性公平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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