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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708
      一、当商标被抢注时,我们该怎么办? 商标被抢注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       1.对未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救济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出异议的方式进行。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应当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
一定要时刻关注商标的状态,以便在被公告时立即提出异议,同时重点准备证据材料。
企业家可以在这三个月内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被抢注方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另外,提醒被抢注的公司,提起商标异议时,记得以自己的名义同时申请商标,因为即使异议成功,也只是作废了抢注,还是需要申请商标。
2.注册商标可以提起撤销程序。
如果注册商标已通过公告期并注册,企业家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即商标注册时间超过五年的,不能以抢注为由撤销。此外,任何一方不服商评委的裁决,也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册商标撤销也建议被注册人同时申请商标,以便在被注册商标撤销后获得该商标。
千万不要忽视商标的重要性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给你带来丰厚的收获,但未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给你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哪些商标可以注册?
下列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
2.与外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除国家政府同意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经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指示实施控制。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相似的,但授权的除外;
6.具有民族歧视性;
7.夸大宣传和欺骗;
8.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害或有其他不利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目前,大量商标注册后尚未实际使用,这本身就是资源的浪费,也将使他人支付不必要的成本,以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实施新商标法将杜绝恶意抢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新生的沉睡商标。事实证明,只有通过法律无懈可击地保护商标权,商标才能进一步回归资源,物尽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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