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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美国商标也要避免这些误区。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870
      随着经济的发展,外贸企业迅速成长,走出国门,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成为人们心目中的首选。普通企业会在当地注册商标,但商标是地域性的,在美国注册的商标不享有商标权。原因在于两国商标法的不同,所以在这方面总会有困难。以下心之达商标网将介绍美国商标注册中常见的误区。 申请美国商标也要避免这些误区。       第一,先于概念。
在两国商标法中,中国规定注册优先,而美国规定使用优先,这是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问题。两者的区别体现在哪里?
1、先登记。
优先注册商标的企业享有中国商标专用权。简而言之,无论谁先使用某一商标,法律只保护优先注册该商标的企业获得商标权。
2、先用优先。
美国商标的专有权属于给予优先权的企业。注册人不使用该商标的,不享有商标注册权。如果双方都使用了该商标,则认定其优先使用者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3、两者的缺点。
注册前有明显的不利之处,会出现商标被他人恶意注册的现象。想要收回商标的权利,需要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投诉,或者私下高价购买商标。
首先有缺点,就是很多人先用商标,但是没有注册商标。别人想注册的时候,很难知道有没有人用过这个商标。
4、登记错误。
很多企业在注册美国商标时,不知道美国商标使用的概念。在中国使用注册商标时,首先调查是否注册了美国商标,忽略了商标是否接近,调查了商标是否注册。许多人因为这个原因被拒绝了。
第二,注册商标的分类。
就商标分类而言,两国的商标法存在差异,中国的商标法是按照商标尼斯分类法进行分类的,而美国则是自己深入分类的。
在中国注册商标时,只需提交各类商品、服务项目,即可获得此类其它综合保护,对注册商标、服务项目的描述不深。
与美国不同,注册商标需要详细的商品和服务描述,这些描述必须与实际信息完全一致。
由于两国分类不同,许多企业在注册美国商标时提交了相同的广泛描述,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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