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A介绍,除了履行以上承诺外,张裕集团为了更好地支持本公司发展,对于1997年5月18日(即本公司上市前与张裕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商标,其中除了与“张裕”(含张裕英文、图案)商标相关的商标、原有偿许可使用范围内的商标和由张裕集团自用的商标外,决定将余下的82件商标(不属于上述承诺的应无偿转让给本公司范围内的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
截至目前,对于1997年5月1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82件商标,张裕集团已全部无偿转让给张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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