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资讯 > 商标被无效宣告时,企业该提交哪些使用证据

商标被无效宣告时,企业该提交哪些使用证据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1-05-19 浏览次数:199
       商标被无效宣告时,企业该提交哪些使用证据       

商标被无效宣告时,企业该提交哪些使用证据呢?


一、商标在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通过直接粘贴、印刷、烙印或编织等方式,将商标粘贴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用于商品的附加标志、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

2.商标用于与商品销售有关的交易文件,包括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名片等;

3.商标用于广播、电视等媒体,或用于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其他广告方式作为商标或用于商标的商品的广告;(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需要哪些相关说明?)

4.商标用于展览和博览会,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和展览和博览会的其他信息;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在指定服务中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铺装修、员工服装、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纸等与指定服务相关的产品;

2.商标用于与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如发票、汇款单据、服务协议、维修保养证明等;

3.商标用于广播、电视等媒体,或用于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用于商标服务的广告;

4.商标用于展览和博览,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和展览和博览提供的其他信息;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下列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共商业领域使用;

3.仅用作赠品;

4.只有商标转让或许可行为没有实际使用;

5.象征性使用只是为了维持商标注册。

四、提供证据,不视为商标法的意义。

1.商品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

2.书面证词;

3.很难识别修改后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及复制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合法原因。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限制;

3.破产清算;

4.商标注册人咎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理由。


今天心之达商标网为大家分享商标被无效宣告时,企业该提交哪些使用证据,如果大家对保护保护细节不是很请楚,有关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版权登记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心之达商标网,专业顾问、快速找标、海量资源供您选择。


      

商标被无效宣告时,企业该提交哪些使用证据-心之达
客服专线 028-8546-5648

工作时间:09:00 -22:30

联系手机:18011342009

关注我们
心之达公众号

心之达公众号

心之达公众号

心之达公众号

申请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6-2021 成都之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09001588号-2 客服邮箱:zerdoortm@163.com 或致电:028-85465648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