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权利人出具的签定证明,当事人制造的上述商标标识属于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且数量巨大,涉嫌犯罪,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取得商标权利人的授权后方可印制商标,所印制的商标样稿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案相同,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环境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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