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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的“鸿蒙”?商标争夺再次打响,注册十年也没有用?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2-05-23 浏览次数:468
      在人类社会步入智能化时代后,手机也随之进入智能化时代,现在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物品。但是由于我国在操作系统研发技术方面远落后与国外,所以导致智能手机所使用的的操作系统常年被美方企业所研发的IOS和Android所垄断。 到底是谁的“鸿蒙”?商标争夺再次打响,注册十年也没有用?       但是在从Google对华为展开GMS制裁后,我国各大移动手机企业纷纷投入到国产手机操作系统的研发中。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我国已经有了FlymeOS、ColorOS、YunOS、HarmonyOS等国产手机操作系统。
在这国产操作系统中,华为在2012年立项、2019发布、2020年上市的HarmonyOS(鸿蒙系统)是唯一一款脱离了Android系统基底的国产操作系统,整套操作系统组成完全国产化。但是这样的一套将改变国产手机行业的手机操作系统,商标注册之路却是无比的坎坷。那么“鸿蒙”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注册之路呢?
一、“鸿蒙”教育
在2012年,华为成立国产手机操作系统研发项目,在所有的对外宣传中,该系统均使用备用名“鸿蒙”。自此之后,在我国的商标注册行业中,“鸿蒙”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商标。
十年的时间里,全国共有1300多家企业注册了与“鸿蒙”有关的商标。但是还有一家企业,在华为提出“鸿蒙”之前便就注册了“鸿蒙”商标。这家企业便就是郑州的一家艺术培训企业——郑州鸿蒙儿童教育。
2011年,郑州鸿蒙教育创始人井顺友成功完成了“鸿蒙”商标的注册,当时郑州鸿蒙的取得的是商标41类(教育类)的商标注册证。但是在获得商标之后,郑州鸿蒙并没有使用注册时“图形+鸿蒙”的商标,而是在汉字“鸿蒙”后加入了“教育”汉字,这也为后来鸿蒙失去商标埋下了伏笔。
2019年,一家名为契贝科技的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撤销郑州鸿蒙所持有的“鸿蒙”商标。契贝科技的申请原因是郑州鸿蒙教育在商标注册的七年时间中,并未使用“鸿蒙”商标。而这种撤销申请,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的。
自此之后,郑州鸿蒙便就开始了与契贝科技的商标“拉锯战”。在契贝科技向国家产权局提出申请后,郑州鸿蒙做出申诉,随后国家产权局撤销了契贝科技的申请。在首次申请被撤回后,契贝科技提出复审。
在此次复审中,契贝科技提交了充足证据,最终国家产权局决定撤销郑州鸿蒙的商标。井顺友随即提起诉讼,将国家产权局以及契贝科技告上产权法院。
井顺友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相应的图片证据,表明郑州鸿蒙在注册商标后并没有出现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但是法院驳回井顺友的诉讼,认为井顺友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提现其注册时的商标。在这以后,井顺友又一次进行了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井顺友“所提供证据多为自制证据,且没有提现相应注册商标”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这样,郑州鸿蒙因为注册十年但是“没有使用”而失去了商标。一家成立18年的,有上万在校生的著名教育机构,只得更换商标。而在郑州鸿蒙商标被撤销后,“鸿蒙”商标已经进入“真空期”。
二、华为“鸿蒙”的艰难历程
在2012年“鸿蒙”系统项目立项后,华为便就开始大量购买、注册与“鸿蒙”有关的商标。而导致郑州鸿蒙失去商标的契贝科技,在近几年中,向华为转让了包括“鸿蒙”、“鸿蒙操作系统”、“鸿蒙OS”等11个“鸿蒙”相关商标。在郑州鸿蒙商标被注销后,华为也顺利的拿下了商标41类(教育类)的“鸿蒙”商标注册证。
在2019年,鸿蒙系统将要进行大规模实装测试之前,华为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鸿蒙”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分类为42类设计研究。但是,这份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驳回理由为“华为申请商标与已有两个完成注册的商标近似、易引起混淆”。
在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华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华为方面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指出的两家与“鸿蒙”商标相关的企业——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所注册的商标与华为所申请的商标在构成要素、视觉感官等方面均存在可识别性差异,不存在近似混淆现象。
并且两家企业均存在商标超过三年不使用的情况,不应该成为华为申请商标的阻碍。在华为的上诉中还表明,鸿蒙操作系统是划时代的产物。鸿蒙操作系统已经得到民众的支持,在社会上已经有了知名度以及普及性,所以并不存在消费者出现混淆认知的情况。
但是,华为的上诉还是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此次的驳回理由为:华为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改判,并且国际知识产权局的驳回理由正当、程序合理。在诉讼被驳回的同时,华为还承担了此次案件的受理费。
其实,从商标注册标准来看,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注册的“鸿蒙”商标主要分类为4209-4212,主要应用领域集中在化学研究与质量检测等领域。其商标也只可在化学研究与质量检测等领域使用,在其他领域无法使用。
而华为所需注册“鸿蒙”商标并不涉足化学研究与质量检测等领域,所以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商标无法与华为申请商标造成混淆。
但是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的“鸿蒙”商标,却对华为注册商标有着极大的阻碍。根据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信息显示,其所持有的“鸿蒙”商标同为42类设计研究分类(4220)。并且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的商标注册核定使用范围包括大部分计算机技术开发领域,这与华为的“鸿蒙”商标使用范围完全一致。
所以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华为想要成功的拿下“鸿蒙”商标,还需要走很远的路。这条路虽然艰难,但是仍有可争取空间。依据法律规定,在商标未成功注册下来之前,华为仍旧可以正常使用“鸿蒙”,正常对鸿蒙系统进行推广装机。而且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的“鸿蒙”商标也正处于被撤销之中,一旦该商标成功被撤销,华为便就可以立即完成注册。
结语
我国是一个非常重视商标产权的国家,所以对于商标注册肯定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规程的。华为会在“鸿蒙”商标的注册上被阻碍,说明其法务系统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华为的事件也告诉我们,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提起法律重视,否则出现任何以外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那么大家认为“鸿蒙”商标最终会花落谁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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