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类侵害他人注册商标的案件,被告人明知自己销售的是侵权产品,但往往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继续销售此类产品。
在法官办理的侵犯注册商标权案件中,大多数被告侵犯的是一些知名品牌的商标,俗称“傍名牌”,而“傍名牌”的方式却又多种多样。
德城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杨爱华对记者说:“侵权商标无非就是两种,一个是文字,或者是图形的,假冒的这些产品都是跟这些商标用比较近似的。”
德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吴亚宁介绍说:“上面的产品是正品,下面的这两款产品是侵权产品,下面侵权产品使用了正品商标,还有侵权产品会不改变产品的外包装,但是会在商标文字上做出一些轻微改变,使消费者易产生混淆,误以为是正品厂家生产。”
法官介绍,在以往的案件办理中,除了上面两种直接侵犯他人商标的情况之外,还有一种侵权行为迷惑性更强。
吴亚宁继续介绍说:“这款侵权产品拥有自己注册的商标,但是它在下面突出放大使用了他人注册的商标,使得消费者会误以为是这个厂家生产,这种行为也是构成了侵权。”
据了解,德城区人民法院从2021年至今,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类案件1100余件,其中侵害商标类案件达到了530余件。德城区人民法院自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以来,一直坚持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与多部门联合开展此类案件的调解工作新局面,为80%的案件原被双方,进行了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德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文中表示:“德城区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全面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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