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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次数:639
      1996年8月14日,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驰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因此,我们可以初步定义,中国驰名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标局认定并享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保护的商标。此外,在企业的日常行为中,驰名商标称号的使用将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一般来说,只有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标局认证并颁发相关证书的商标,才能被授予驰名商标称号,获得国家法律保护。否则,无论企业品牌本身的市场声誉如何,无论以何种方式设计和规划商标,都只是普通品牌,只能按照普通商标对待。 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       当然,另一方面,我们应该认识到,作为一个驰名商标,它应该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并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熟悉。例如,国外可口可乐、梅赛德斯-奔驰、劳斯莱斯、中国茅台、红塔山都是国内外著名的驰名商标,不仅为大多数消费者所熟知和信任,而且已成为市场最高声誉的象征。
对于中国名牌来说,争创驰名商标,尤其是世界级驰名商标,是企业最高的财产和梦想。驰名商标给中国名牌带来的无形资产是无与伦比的。根据中国权威知名品牌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布的1996年中国最有价值的品牌结果,红塔山品牌价格高达332亿元,在中国众多知名品牌中排名第一;长虹品牌价值122.1)8亿元,排名第二;海尔品牌77.36亿元,排名第三。驰名商标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企业现有所有形资产的总和,给企业带来了无限的发展潜力和巨大的市场可持续发展潜力。难怪世界知名商标可口可乐总裁敢于夸口说,即使现在可口可乐破产了,也可以东山再起。
驰名商标不是普通品牌商标,具有极强的市场影响力、领导力、生存力、支持力和保护力。它不仅为名牌实现市场竞争优势和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促进了企业的不断自我创新,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由于红塔山的驰名商标,红塔山集团1996年实现了160亿元的销售收入,相当于整个香烟行业的五分之一,实现了全行业77%的利润。长虹的销售规模相当于全国电视、录像机等行业的22%,年销售规模以5%的速度增长。
因此,争创驰名商标不仅是中国名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也是用名牌开拓和占领市场、成熟和成长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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