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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商标不被撤销,一些商标注册人不得提交伪证!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935
      很多商家和个人在注册商标后都不使用,把商标闲置在一边,但是注册商标一旦连续三年不使用,他人就有权申请撤销,这个制度也被简称为撤销三。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撤销商标作出的行政决定,往往会引发商标撤销复审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记者从9月10日北京知产法院开放日获悉,自2019年以来,北京知产法院审理了3843起商标权撤销审查行政案件。在实践中,一些商标注册人试图通过提交伪证来维持商标注册。然而,一旦发现这种行为,他们往往会受到惩罚。 为了保证商标不被撤销,一些商标注册人不得提交伪证!       中国商标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并在其有效期内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实际上,许多商标注册后不使用,造成资源浪费。撤销三这一法律规定,旨在督促商标权利人使用商标,而非惩罚。北京知产法院法官刘介绍。
与此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撤销或不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如果双方对复审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撤销复审行政案件。
自2019年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40114起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其中3843起被撤销审理的行政案件,占所有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9.6%。其中,取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的案件共970件,取消率为27.7%,高于商标授权确认权案件的平均取消率。
据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介绍,在商标权撤销审查行政事件中,商标注册者提交的商标使用证据多为商业合同、销售证明书、收据及相关宣传资料等,司法实践中合同与收据不对应,或者相关证据没有显示商标识别等问题。当同时拥有多个注册商标时,一些商标注册人仍然混合使用,导致每个商标标识与其批准的商品类别不对应。为了维持商标注册,一些商标注册人甚至提交伪造发票、交易合同、检验报告等证据。
法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将检查商标注册人提交的发票、产品包装图片、销售合同等证据,并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查平台等网站上检查。如有必要,他们还将进一步向当地税务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实真伪。北京知产法院法官范米多表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会核实证据原件,并在官方平台上进行检查,从而发现一些提交伪证的行为。
商标注册人伪造商标使用证据的行为,虚构了商标使用的事实,反映了缺乏诚精神、缺乏规则意识等问题。宋鱼水说。
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参与者伪造、隐藏、毁灭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2016年10月,北京知产法院对第1486278号家庭JIAJIA及图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权撤销审查行政案件中提交伪证的行为,发行第一份行政诉讼伪证罚单,按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处以1万元罚款。到目前为止,北京知产法院已在多起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案件中作出级处罚决定,立即制止伪证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审查授权、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等环节的合作,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结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完善商标使用行为,二是加强诚信原则,三是加强商标使用证据审查和处罚,四是加强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的联系,建立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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