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专有权的转让。原商标专有权人不再拥有商标所有权,商标受让人属于商标新权利人。但知道商标转让的人都知道,商标转让成功后,商标局只会出具核准商标转让证明,不会出具商标核准注册证明。因此,商标所有人在使用商标转让证明时,只能与商标原注册证明一起使用,这使得许多人想在商标转让成功后重新注册该商标。商标受让人之所以会有这种心理,无非是以下原因:
一更改商标所有人的信息。
一商标转让完成后,商标受让人成为商标的现有权利人,这是法律认可的。但该信息并没有表示在商标注册证上,即商标受让人取得的商标注册证是原商标所有人持有的,重新注册该商标可以保证新商标所有人完全成为商标受让人,对企业后期的宣传也有很大影响。
二是使用方便。
正如上述,商标受让人需要将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明一起使用,这显然非常不方便。受让人重新注册该商标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三是解决商标恶意囤积问题。
近年来,国家打压恶意囤积商标的力度逐渐加大,商标的转让和非法使用可以通过商标局等合法渠道获得。重新注册该商标意味着该商标属于新商标,没有转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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