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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插队”商标注册,是特权还是欺诈?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1-07-06 浏览次数:296
       可以“插队”商标注册,是特权还是欺诈?       
可以“插队”商标注册,是特权还是欺诈?
一般来讲,我国的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即先申请,先受理,先办理。它当然是在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规范的前提下。不过,注册商标实际上还是可以“插队”的。《商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首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在中国对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的,依照外国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的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优先”。
何谓注册商标优先?
我们所说的优先权,是指在申请日期内,商标注册申请人享有优先权。享有“优先权”的人们可以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插队。也就是说,那些比你注册晚的人反而比你先得到商标注册资格证书。
显然,商标注册的优先权并非任何人都能享有的,享有商标注册优先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次在国外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首次在国外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或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所注册的商标。有权获得优先权。但是在国外申请或多次在国际展览上展出的商品都是不可能出现的。
二、优先权“有效期”为6个月。
商标注册申请在外国首次提出申请后的6个月内,或者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示所注册商标后6个月内,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可享有优先权。超过六个月者,不得享有优先权。
三、商标的形状不会发生变化。
你注册的商标,必须跟你在国外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标,在商标文字、图案等外观、商标类别上一模一样,才能享有优先权。
是国家和展览会的性质有限制。
各国的限制: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国家,或者与我国签署了有关优先权的协定,或者与我国签署了具有优先条款的国际条约,或者直接与我国相互承认优先权。
展览限制:国际展览必须由我国政府主办或认可。
五、自行申请。
先决条件不会自动产生!要获得注册商标的优先权,必须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同时提交一份书面声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所需证明文件,才能获得商标注册优先权。
除具有优先权资格的商标外,其它商标注册遵循“先申请原则”,即先到先得,各位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切莫轻信“加急”操作,该申请时不要拖延,以免被他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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