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过程中的审查主要是对商标持有人申请时的签字的审查,即判断持有人是否是真正的意思表达,因此在填写申请书和委托书时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个人签字,公司盖章)与当初申请该商标时的签字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事先申明原因,要求公证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和持有人的转让声明,由公证处协助审查,将发行的公证提交商标局进行审查。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签字,则视为不符合标准,则不允许转让。
2.证件不符合要求
转让方为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注册人与申请人一致。如果受让人是多家公司或个人共享的,每个公司或个人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执照(有社会统一信任代码)。如果不按要求提供或者局部要求纠正,则视为放弃,不批准转让。
3.企业营业执照被注销
如果遇到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商标很可能被认定为死标,整个转让不会被商标局认可,需要在营业执照被吊销前转让。
4.商标在转让过程中无效
首先商标申请后可以转让,但如果商标被驳回,那么转让自然也就无效,如果商标在转让过程中被无效、撤销、注销,转让将自动停止,不予转让。
以上内容就是导致企业商标转让失败的原因,原因也不限制为这几点,也有更多因素也会导致商标转让失败。总之在转让的商标时,要事先了解清楚被转让商标的真实状态,再决定是否进行购买。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方和受让方需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必须经过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如果有更多关于商标不懂的问题,欢迎咨询心之达商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