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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作者:心之达整理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140
       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商标转让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1、在初审阶段尚未注册的商标;
       2、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未申请续展,或商标局注销的商标。
       3、其他人已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4、擅自更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变更注册人姓名、地址,未办理其他事项变更手续的。
二:商标局不批准转让申请的决定是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关于对可能产生误解、混淆或其他不利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批准的规定制定的。注册商标转让是商标所有者行使其处分权的一种方式。但是,注册商标长期使用后,可能已为相关公众所知,消费者可能会联系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商品。注册商标转让时,特别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避免混淆和误解,法律规定对可能产生误解、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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