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食品商标被抢注在市场上已经是常普遍的现象,这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抢注的商标有一定的流量,并且用来捆绑销售自己的商标有利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所以面对抢注是没有办法的吗?肯定不会,以下是列出的比较有效的措施。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可以批准注册后,对批准注册的商标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无效。
按照上述程序,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其中两个阶段进行维权救济:初步审定公告期间,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否则商标将被批准注册;商标批准注册后,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申请,需要注意的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
另外,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根据有关理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布注册商标无效。
今天心之达商标网小编为大家分享食品商标注册被抢注后,企业对策措施。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大家有其他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版权登记、专利申请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心之达商标网,专业顾问、快速找标、海量资源供您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