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驳回 ,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 ,认为不能被批准 ,因而予以商标驳回 ,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及法律依据有异议 ,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 ,因此 ,商标驳回后,要根据具体情况 ,详细分析驳回通知书的内容 ,以决定是否 复审 。 复审就这样多了一个交流道理的机会 ,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商标最终通过 “商标 驳回复审复审 ”成功 注册 。
有的人会认为 ,商标注册申请通不过 ,商标驳回复审就可以成功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 要从两种审查制度的审查人员组成 和听审制度的不同入手 。 商标权注册申请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对在先注册 或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相互比对 ,进行电子审查 ,单独判断 ,部分近似整体驳回的一种审查制度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的一个小组 ,对在先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驳回复审的事实理由 和提交的实际使用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 ,进行书面审理 ,全面把握 ,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进行审理 。
为提高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 ,一般可委托类似于心之达企服网机构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驳回复审申请 。
在接受申请者的委托后,专业机构首先要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 一次全面而专业的分析 ,如果驳回理由中涉及商标注册的绝对禁止内容或其他明显不可推翻的驳回理由 ,则会建议申请者放弃驳回复审 ;如果驳回理由有一定的推敲空间 ,可以申请复审一试,如一般常见的驳回理由 :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他在先商标或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 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则会起草一份专业 、有针对性的复审 说明 ,并让申请者配合 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向商标评审委员提出复审申请 。
商标驳回复审主要跟那些有关:
在商标驳回复审申请时,要注意复审理由的“成分 ”和“颜色 ”,这是影响商驳回复审成功率的主要因素 。 商标驳回复审能否申请,主要有以下几类原因 :
1、申请商标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 经长期使用和宣传 ,已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 经申请者广泛 使用后,申请商标与申请者形成 一一对应的关系 ,具有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2、申请商标为申请 独创设计的全新商标 ,具有独创性 、独特性 。 注册商标申核准注册 ,不造成相关公众 的混淆与误认 。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 、绘制方式 、整体外观 、显著性 、呼叫性、涵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不会造成消费者对近似商标的混淆 。 其构成要素 、绘图方式 、整体造型 、突出部分 、呼号 、涵义等具体 区别 ,可通过详解说明加以证明 ,增强说服力 。
4、 ,根据审查标准一致的原则 ,每一个引证商标都包含了近似的构成要素 ,并且在核准使用的类似类别中有交叉 ,但最终又先后获得核准注册 。 由此可以看出 ,商标近似的因素并非被驳回的决定性原因 。 因而 ,商标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即应予以核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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